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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达旗法院:以诚信促调解 拖欠借款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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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29 16:03:29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积极营造“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社会氛围,持续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灵活采用失信、限消、罚款、拘留、拒执罪等惩戒举措促执行到位,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回顾案情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郭某、郭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欠申请执行人本利共计136334元,其中本金50000,利息86334元。经过执行干警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只需归还本金50000元,剩余案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郭某与郭某某仍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内容,申请执行人遂向达拉特旗申请强制执行。

解析案情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执行查控系统调查了郭某在金融机构、车辆、不动产登记处的财产状况,发现被执行人是有能力偿还借款的。

迅速出击

执行局干警针对该案件开始规划执行方案。次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执行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阐明利害关系,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向其释法说理,讲明执行法律和相关法规,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以法理和情理相结合的方式疏导,希望被执行人能够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可是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预拘留措施,在强大的法律威严震慑下,被执行人迫于被拘压力,当场给申请执行人微信转账人民币50000元,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该案被执行人在具备履行能力时存在侥幸心理,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坚持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着力点,积极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对实际案件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以强大的执行威慑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推进执行工作与诚信建设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更多有力举措,以执行促诚信,以诚信强执行。也在此呼吁大家,要强化诚信意识,不要因失信“步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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