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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英模当先锋】单志敏:向光而行 公正司法 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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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19 10:17:10 打印 字号: | |

我是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人, 1986年出生,2013年11月考入杭锦旗人民法院,分配到沿河地区中心人民法庭工作至今。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法官助理、法官,再到副庭长、庭长,如今,杭锦旗独贵塔拉镇这片土地上已工作超过10年。10年来,共计办理案件1528件。从听不懂方言到熟悉村规俚语,从分不清村落到如数家珍,十年来,田间地头、法庭村落都有我成长的足迹,我也在坚守中得到了组织的认可,先后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被内蒙古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2021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政法英模。2023年1月,被内蒙古高院评为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

初心如磐映忠诚

为民司法勇担当

大学毕业怀着一颗对法律敬仰的心,我考入法院工作。刚到法庭时,看着老法官不辞辛苦的翻阅案卷找矛盾症结、一次次入户耐心调解,我深受感动,也认识到了法官这个职业的意义。第一次举起右拳宣誓,我热泪盈眶,如今忠诚于党的铮铮誓言在一件件纠纷中得到实践,忠诚于法的为民情怀在一个个人民群众心里得到印证。在法槌起落间弘扬正义,在释法说理中定分止争,10年里,我始终未忘刚到法院时老法官们的鼓励:要耐心、细心、真心的去处理每一起案件。如今想来,每一个矛盾的化解,每一面锦旗的背后都是老法官们谆谆教诲的体现,是“如我在诉”司法服务理念的落实。

2003年,同村的白某和图某签订了一份土地流转合同,白某承诺将自己承包的村集体15亩土地流转给图某至2028年,承包费15000元。白某去世后,其妻子因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便想收回土地进行耕种,2023年5月正值春耕期间,白某的妻子对图某耕种土地进行阻拦,并抢种土地,双方发生冲突。该案诉至法院,考虑到春耕时节的每一天都是宝贵的,为避免因案件因送达、开庭等程序耽误春耕,造成更大的损失,我迅速联系枫桥式大调解中心调解员一同到地头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中,我们了解到:白某生前和图某关系十分亲厚,抓住这一点,我们开展背对背调解,从邻里互助的优秀传统文化谈到到朋友之间的帮扶,最终图某自愿将8亩土地退给白某妻子,双方握手言和。

枫桥经验让独贵塔拉有了新“枫”景,立足于独贵塔拉镇工商农牧多产业融合发展的实际,以拉家常方式到当事人家中登门入户办案、到纠纷的现场了解事实公证裁夺,十年里,我走过了辖区所有的村嘎查,为百姓办实事、解烦忧,也有了百姓口中亲切的名字:“小单庭长”。

优化服务强基础

打通最后一公里

从小事实事做起,以便民举措架起与群众心连心的桥梁,这让群众送我的锦旗越来越多,而群众的认可也让我深深的眷恋这片热土。

 

独贵塔拉镇地理偏远交通不便,本地又无律师服务所,“去哪写诉状?怎么写诉状?”“可以不起诉先进行调解吗?”……当老百姓在遇到纠纷和困难向我寻求帮助时,如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成为我亟需解决的问题。2023年5月,我经与独贵塔拉镇司法所所长会商,成功将司法所调解室搬进了沿河地区中心人民法庭,随着调解室入驻法庭。纠纷来到法院,可以由司法所进行调解,法庭工作人民进行司法确认,免费提供服务的同时又让调解结果有了法律保障,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群众竖起的大拇指就是我们工作的意义,调解室与法院工作的结合,最大限度把各类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既方便了群众、减少了诉累,又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2023年法庭和司法所共同化解及进行司法确认案件51件。

为了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杭锦旗人民法院在独贵塔拉镇“枫桥式”多元矛盾调解中心设置了“连心法庭”,实现了线上线下的便捷式司法服务。我记得一天傍晚,我与调解员马文学仍在开展线上调解工作。在某村委诉薛某的一起纠纷案件中,经我们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因当事人薛某远在外地且工作繁忙,无法到现场进行签字和司法确认。在此情形下,我们远程指导薛某用手机操作,使用网上签字系统进行签字确认。事后,双方当事人均对线上司法服务交口称赞。为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高效、多元、便捷司法需求,切实提高司法速度、精度和温度,为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贡献司法力量,我们始终在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前移线上诉讼服务等工作上下功夫,让司法模式有了新转变、为民服务有了多通路。

为发挥村委会对本村居民熟悉、了解的优势,法庭与辖区村委会形成了良好互动和沟通关系,通过相互协调,2023年在村委会的协助下完成送达省外案件2件、避免案件进入公告程序,同时法庭协助处理村纠纷10件。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我意识到外地村委会也是可以进行互动的,在一起李某诉马某离婚案件中,因马某2016年离开本地到外地做生意再未回家,该案起诉至法院后,被告电话多日以来无人接电,通过邮寄送达手续反馈由被告父母签收,但是无法证实被告是否与父母同住,如果实地走访核实跨省区既增加了司法成本又延误案件处理,后来我从网上搜索到被告父母所在村镇办公电话,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协调,联系到了该村村支书,村支书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全力配合法院工作,并与我添加微信,之后通过村支书与其家人的斡旋,被告主动联系了我并提供微信号和地址。该案最终通过云庭审方式,让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至此不到一个月时间案件得到处理。

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让老百姓认可法院的判决结果,是每个法官的追求,为此我也将提升服判息诉率作为工作中重要指标。

位于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杭锦淖尔村的王氏兄弟王大和王二因为老父亲遗留下的5.8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配一直闹得不可开交。杭锦旗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2日向承包方代表王大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23年春,王二夫妻在该土地上挖渠推土阻拦耕种,造成土地撂荒,王大将王二诉至法院,请求赔偿耕种损失并将土地恢复原状。

该案受理后,我与村支书多次联系了解情况、共同调解,因两人矛盾积怨颇深,多次调解仍未达成合意。如何认定损失是本案的症结所在,通过鉴定势必产生更多费用,反而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于是我随机走访村中10户村民,询问案涉附近土地近三年的实际耕种、投入和产出的具体情况,通过综合考量,酌情判决损失1500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且被告积极履行。

世间亲情最难割舍,兄弟对簿公堂可能并非当事人所愿,虽对双方情感造成一定伤害,但公正、有温度的判决可以照亮和温暖人心。

群众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我不伟大也不是英雄,我本来自农村,与村社有着天然的联系,也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怀,只是希望自己能在神圣庄严的审判事业上为群众做些实事。岁月如风,吹开新的扉页。每次收到新的案子,我总会想如果我是当事人,我会如何,就是因为每一次的“换位思考”,让我有了“如我在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也让我对审理过的每一起案件都倾注了饱满的热情。法律的力量在于正义,法官的责任在于公正。办完每一个案子,我都会反思当事人是否得到了公正待遇、判决是否做到了实事求是。“思考”与“反思”让我不断的成长,庆幸的是,这些年,无论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还是在当事人的威胁恐吓面前,我始终做到了审理每一个案子都对得起自己的职业良心,也深刻的体会到每一个法律人都是社会秩序和和谐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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