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决策部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发挥执行司法职能作用,3月21日,鄂尔多斯市中院召开“暖城融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利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艳春参加会议,市中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派驻法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执行工作院领导及全体执行局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市中院三级高级法官王亮主持会议。
会议宣读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暖城融雪”——重塑企业及企业家诚信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此次行动时间为期一个月,主要针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令的企业和企业家,根据本人申请,进行重新甄别,符合条件的予以解除;对正在执行的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且尚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的,根据执行情况,给予1-3个月的宽限期,督促其自动履行;对查封、扣押的企业财产,进行重新甄别,在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下采取“活封”措施;对查封、扣押的企业财产,根据被查封企业申请,进行重新甄别,确属超标的查封、扣押的及时解除查封措施。
会议要求,要全面聚焦目标、突出重点,全面推动重塑企业及企业家诚信专项执行行动深入开展。一要准确理解、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严禁对不得查封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二要转变执行工作理念,逐步建立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机制,严厉打击假借信用修复名义转移财产、拖延执行等行为。三要构建信用修复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联合银行等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格局,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