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妥推进中小银行风险处置决策部署,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1月15日,全市法院推进地方法人银行问题资产清收处置攻坚工作会议召开。市中院部分班子成员、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及全市两级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刚主持会议。
会上,朱刚传达并解读了《鄂尔多斯市地方法人银行问题资产清收处置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做好自治区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问题资产清收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重点工作提出了阶段性任务指标;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艳春解读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问题资产清收处置攻坚专项工作的方案》,细化了本次专项攻坚工作相关机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院领导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做精做强审判执行主责主业,高度认识金融审判、执行工作重要性,注重金融风险源头防控,积极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各基层法院要配齐配强金融审判、执行力量,通过纵向金融审判、执行培训,横向金融工作会议、定期进行金融领域法律新问题研究的方式,不断提升金融审判、执行专业化建设。要强化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及银保监局的部门联动,加强条线沟通,全力保障司法清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市法院务必依据《方案》的要求,全面摸清涉及全市银行业特别是地方法人银行的问题资产案件情况,建立案件台账,实行挂头作战,按照“快立快审快执”的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确保圆满完成人民法院承担的各项任务。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增强责任意识,凝神聚力、攻坚克难,更好发挥审判机关服务保障金融改革高效运行的职能作用,有力促进我市金融业健康发展,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全力配合落实好“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