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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上诉人鄂尔多斯市圣圆煤炭云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鄂尔多斯市晋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杨中河、杨霞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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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审判监督庭  发布时间:2023-12-14 10:45:32 打印 字号: | |

公告送达

鄂尔多斯市晋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杨中河:上诉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上诉人鄂尔多斯市圣圆煤炭云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鄂尔多斯市晋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杨中河、杨霞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终结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一楼大厅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通知

审判监督庭2023年3月1日

 
责任编辑:审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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