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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23)内06执异398号执行裁定书(关于鄂尔多斯市泰霖源农林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鄂尔多斯市通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鄂托克旗鑫宇煤化有限公司、鄂托克旗恒卓水泥有限公司、鄂托克旗晨光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锋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泰发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赵怀义、李致祯执行异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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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03 17:35:59 打印 字号: | |

公  告

内蒙古锋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泰霖源农林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鄂尔多斯市通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鄂托克旗鑫宇煤化有限公司、鄂托克旗恒卓水泥有限公司、鄂托克旗晨光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锋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泰发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赵怀义、李致祯执行异议一案中,鄂尔多斯市泰霖源农林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本案已审查终结。因送达裁定书被你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6执异398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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