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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23)内06执异407号执行裁定书(关于深圳前海凯信佳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骏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乌审旗乾泰农林牧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天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高伟、魏丽萍执行异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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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03 17:21:11 打印 字号: | |

公  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骏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魏丽萍:

深圳前海凯信佳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骏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乌审旗乾泰农林牧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天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高伟、魏丽萍执行异议一案中,深圳前海凯信佳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本案已审查终结。因送达执行裁定书被你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6执异407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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