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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23)内06执异463号执行裁定书(关于赵致远、贺韫睿与鄂尔多斯市荣凯路桥有限公司、内蒙古巨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巨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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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12 18:18:38 打印 字号: | |

公  告

鄂尔多斯市荣凯路桥有限公司:

赵致远、贺韫睿与鄂尔多斯市荣凯路桥有限公司、内蒙古巨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巨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一案中,赵致远、贺韫睿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本案已审查终结。因送达执行裁定书被你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6执异463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16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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