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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2023)内06民终839号上诉人赵五毛与被上诉人乔先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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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五庭  发布时间:2023-09-11 11:38:29 打印 字号: | |

公告

(2023)内06民终839号

郝世奇: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赵五毛与被上诉人乔先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3)内06民终8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09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联系人:李旨琪  办公室电话:0477-8160357


 
责任编辑:民五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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