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送达
关于(2023)内06执异399号执行裁定书鄂尔多斯市丰平商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旺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泰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玉芬、王明、刘娜的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11-23 10:41:13 打印 字号: | |



 

鄂尔多斯市丰平商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旺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泰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玉芬、王明、刘娜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鄂尔多斯市丰平商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旺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泰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玉芬、王明、刘娜执行异议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鄂尔多斯市丰平商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旺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泰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玉芬、王明、刘娜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6执399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鄂尔多斯市丰平商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旺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泰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玉芬、王明、刘娜未在30日内来本院领取,视为送达,送达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曹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