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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新实践】鄂尔多斯市法院积极推行涉诉信访代办制——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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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02 11:20:42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自治区高院部署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推行涉诉信访代办制,依托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的信访代办机构,组建专兼职涉诉信访代办队伍,成立涉诉信访代办服务机构,全面开展涉诉信访代办服务,推进民呼我为”“接诉即办工作,前移信访接待窗口,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基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跑办代访解民忧

鄂尔多斯市中院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枫桥经验新实践】鄂尔多斯市法院积极推行涉诉信访代办制专栏,推送各旗区法院涉诉信访代办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推动全市法院涉诉信访代办工作取得新实效。

 

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近日,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举办了涉诉信访代办员聘任仪式。来自康巴什区康新街道、哈巴格希街道、青春山街道及滨河街道相关社区的8名工作人员又多了一个全新的身份——涉法涉诉信访专职代办员。这是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行信访代办制工作要求,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利用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涉诉信访事项的又一有益举措。

会议详细解读了鄂尔多斯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印发的《关于全市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的实施方案》及《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信访代办服务工作规范》等文件,宣读了信访代办员聘用名单,对康巴什区法院信访工作及代办员职责、工作内容进行了介绍,并为受聘人员颁发了聘用证书。

下一步,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继续探索涉诉信访代办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完善涉诉信访代办制的功能定位、服务内容和办理流程,切实提高涉诉信访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推动信访代办工作落地落实,让更多的群众享受信访代办带来的便利。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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