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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新实践】鄂尔多斯市法院积极推行涉诉信访代办制——杭锦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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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28 11:18:10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自治区高院部署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推行涉诉信访代办制,依托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的信访代办机构,组建专兼职涉诉信访代办队伍,成立涉诉信访代办服务机构,全面开展涉诉信访代办服务,推进民呼我为”“接诉即办工作,前移信访接待窗口,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基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跑办代访解民忧

 

鄂尔多斯市中院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枫桥经验新实践】鄂尔多斯市法院积极推行涉诉信访代办制专栏,推送各旗区法院涉诉信访代办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推动全市法院涉诉信访代办工作取得新实效。

 

杭锦旗人民法院

近日,杭锦旗人民法院举行涉诉信访代办员聘任仪式。

 


会上,解读了《杭锦旗人民法院涉诉信访代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向涉诉信访代办员颁发了聘书。

 

信访代办员代表作表态发言,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好涉诉信访人与法院之间的纽带作用,加强与信访当事人沟通联络,并与法院做好协调配合,促进涉诉信访当事人诉求表达顺畅,涉诉信访案件实现真正化解。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信访无小事的使命感,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强化多元联动化解模式,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全面加强各个阶段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切实打通涉诉信访工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启动仪式结束后,杭锦旗人民法院围绕涉诉信访代办流程等具体操作程序向涉诉信访代办员作了岗前培训。

 

下一步,杭锦旗人民法院将借力涉诉信访代办机制,带动全体干警与涉诉信访代办员、信访志愿者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好群众的信访诉求,把办实事、解民忧、促和谐放在首要位置,推动接诉即办,实现窗口前移。真正打通服务信访群众最后一公里,力求做到群众张嘴,代办跑腿,着力解决群众办事流程多、不方便,信访多头跑、重复跑问题,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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