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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新实践】鄂尔多斯市法院积极推行涉诉信访代办制——东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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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01 10:42:34 打印 字号: | |


积极推行2期涉诉信访代办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自治区高院部署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推行涉诉信访代办制,依托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的信访代办机构,组建专兼职涉诉信访代办队伍,成立涉诉信访代办服务机构,全面开展涉诉信访代办服务,推进民呼我为”“接诉即办工作,前移信访接待窗口,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基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跑办代访解民忧

 

鄂尔多斯市中院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枫桥经验新实践】鄂尔多斯市法院积极推行涉诉信访代办制专栏,推送各旗区法院涉诉信访代办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推动全市法院涉诉信访代办工作取得新实效。

 

 

东胜区人民法院

为更好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化解在基层,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举行涉诉信访代办员聘任仪式并召开座谈会,鄂尔多斯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解骒宁、东胜区纪委监委副书记袁峰、东胜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晓萍、东胜区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訾永斌受邀出席会议。

 

聘任仪式上,宣读了《东胜区人民法院信访代办工作制度》,为16名涉诉信访代办员颁发了聘任证书。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涉诉信访代办员要充分发挥连心桥”“传声筒的作用,积极向群众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以高站位的思想、顾大局的意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升群众信访满意度。

 

二要进一步发挥代办优势。要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带着感情和责任代办群众的每一件信访事项,全程关注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耐心细致做好答疑释惑和息访劝导工作,与法院共同配合做好信访人疏导教育工作。

 

三要进一步强化代办队伍建设。要切实提高信访代办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参与处理化解信访积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共同构建涉法信访矛盾化解多元工作格局。

 

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深入解读信访代办制度具体内容,主动向群众普及信访待办流程、信访代办优点,提高群众对信访代办工作的知晓率和信访代办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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