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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鄂尔多斯法院诉源治理名片——准格尔旗人民法院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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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7-24 11:40:57 打印 字号: | |


前言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在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强化诉源治理、综合治理,从根本上减少案件发生。”


为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2年,鄂尔多斯市中院结合地区实际,紧贴群众需求,紧扣司法职能,紧盯审执流程,在全市两级法院因地制宜提出并推行“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推动法院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探索形成“前端源头减量、中端提质增速、末端息诉息访”新路径,推动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解于萌芽。今年年初,鄂尔多斯市中院又在全市法院全面实施诉源治理“提质减量”工程,作为2023年全市法院“司法品质提升年”七大工程之一以及全市法院落实“四信一塑”目标的重要抓手和一项长效工程持续推进。


为积极创建“法官离群众更近,百姓离讼争更远”诉源治理品牌,全面升级“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形成诉源治理工作“鄂尔多斯模式”,赢得更多群众对法官的信任、对法院的信赖和对司法的信服,鄂尔多斯市中院推出“共绘诉源治理好'枫'景——擦亮鄂尔多斯法院诉源治理名片”专栏,综合、集纳报道全市各旗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全方位宣传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鄂尔多斯法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敬请大家关注。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篇


创新“579”工作法

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2022年以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将诉源治理工作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紧密结合,同全旗“企地企民携手、共建美好生活”专项行动有效衔接,把党的领导优势、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服务群众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开展“579”法律服务“六进”工作,动员全院干警“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行业、进网格”,变“坐堂办案”为“主动服务”,实地化解矛盾纠纷857起,其中化解群体性纠纷80起,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于萌芽、解决在基层。


2022年以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依托地方矛调中心,通过多元调解平台分流案件4381件,调解成功2973件,通过组建“村民说事室”“法治美丽乡村”等特色调解队伍,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研判、早化解,一幅“预防为先、调解挺前、诉讼终局”的社会治理新图景正在准格尔大地徐徐展开。


始终坚持5项工作原则


组织法院精干力量融入一线社会治理,进一步缓解法院办案压力。

对口包联、力量下沉。近百名干警对全旗200个村、嘎查、社区实行全覆盖包联,力争将大多数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及时解决在群众“家门口”。

虚心纳谏、广开言路。主动对接全旗168家重点企业,推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3条具体举措,搭建起与企业良性沟通的平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力量为企业依法运营精准“把脉问诊”。


坚决贯彻7条工作理念


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切实推进法律服务做深走实。

参谋建言、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诉源治理中沟通有效、协调及时、对症下药的优势,2022年以来,共向相关单位、部门发送司法建议30件。

法治宣教、夯实基础。2022年以来,深入全旗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以及村镇、社区召开座谈会68次,开展法律宣讲50余次,接受法律咨询、现场解答问题900余人次。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典型案例44件,持续深化普法成效,使大量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


严格落实9项工作措施


以压实责任、细化举措的方式,切实打好诉源治理组合拳。

诉前调解、定分止争。进一步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分流器”作用。根据案件特点,有针对性地将案件分流委派至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

总结经验、固化成果。用好《市域社会治理法律服务“六进”包联手册》,深度挖掘好做法,不断巩固创新成果,及时通报诉源治理典型案例,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基层治理工作经验,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突出问题。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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