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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内06执复124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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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7-21 15:33:33 打印 字号: | |

公告

贾凤莲

你与边志成、边志斌执行复议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内06执复124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三十一

 

承办人夏美萍    联系电话:0477-8167072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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