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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护黄河安澜——鄂尔多斯首个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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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30 09:48:4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探索创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机制,530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携手黄河水利委员会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两级检察院、公安局、水利局在达拉特旗昭君镇举行“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揭牌仪式。揭牌仪式后,检察院、法院的案件承办人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进行了介绍。

 


此前,市中院积极联合黄河水利委员会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水利局签订了《关于建立鄂尔多斯市水行政联合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为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司法的协同协作效用、共同打击黄河流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水事违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集“黄河生态司法保护、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为一体,是推动形成“流域管理+行政执法+刑事打击+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协同共治大格局中鄂尔多斯市法院的具体举措,是助力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生态检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效衔接的有力抓手,更是寻求黄河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化治理实践的探索尝试,必将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意义。

 

鄂尔多斯市地处黄河“几”字湾地区,是黄河中游重要的生态节点,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同时,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探索既严惩污染者的污染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又兼顾企业发展的正常需求。

 

建立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就是针对那些不可修复的案件,判令其责任人以基地为依托承担“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河道修复”等替代性修复责任,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等“多赢”效果。同时,基地围绕生态修复示范、警示教育实践、司法宣传引导等功能,集中展示鄂尔多斯环资审判案例,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的生态理念。

 

本次揭牌仪式是鄂尔多斯市法院2023年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之一,下一步,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案件办理,依法严厉打击污染黄河流域水资源犯罪,与黄委、公安局、检察院、水利局等单位协同共治,打造环资审判鄂尔多斯品牌,全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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