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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内06执复252号执行裁定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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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语轩  发布时间:2022-12-10 10:10:53 打印 字号: | |


杜丽:

      本院受理的张学梅与申请执行人郑雪峰、王翻娥、杜丽、内蒙古金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复议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杜丽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6执复252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责任编辑: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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