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和全市“对标先进、追赶超越”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2月23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利军主持会议,市中院全体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内容。
会议指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深化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开门纳谏,全面掌握企业需求,找准企业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从企业和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规范财产保全、委托执行、拍卖评估等执行重点环节,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切实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等司法理念贯穿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中去,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精准性和全面性,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