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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韵墨香 书香法院——鄂尔多斯市中院被评为2021年市级“职工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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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09 17:17: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鄂尔多斯市总工会下发《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命名2021年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和市级“职工书屋”的通知》,鄂尔多斯市中院被评选为市级“职工书屋”。

 

下面,咱们就一起来探究探究

专属鄂尔多斯市中院的小骄傲

 

 

在鄂尔多斯市中院,读书是一种生活。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中院不断创新学习方式、畅通学习渠道,通过开展“图书漂流”活动、建成图书馆等举措,进一步推进书香法院建设,激发干警的阅读兴趣,提高干警阅读品味和阅读能力,营造健康、浓郁的学习氛围,有效推进学习型机关创建。

 

图书漂流

在办公区域显眼位置放置数字书架,干警以楼层为单位将自己喜欢的书统一放置于各楼层数字书架。捐书者(也称为“放漂人”)认真填写漂流卡,内容包括部门、姓名、放漂时间、书籍名称、内容介绍和推荐理由。干警可随时将喜欢的书取走并在漂流记录上填写姓名、书籍名称、借阅时间,看完后要将书放回到书架内并填写归还时间和读后心得,继续“漂流书”的漂流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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