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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为民促调解 多措并举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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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融审判合议庭 赵凯)  发布时间:2019-04-08 09:13:07 打印 字号: | |
  金融审判合议庭的张剑光法官这几天比较心烦。因为他承办的一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人民法院的裁判却很难让当事人服判息诉,也不能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如何处理才能真正定纷止争,的确是个“烦心事”。

  这件让张剑光“烦心”的案件是这样的:贺某将其承租的商铺转租给吕某,双方订立了简单的书面协议。在吕某支付了部分租金后,贺某将商铺交付给了吕某。吕某本来准备用该商铺做餐饮,但到双方约定的第二次付款期时,吕某却以该商铺不能办理环评证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租金。贺某不同意解除合同,并在多次催促吕某继续支付剩余租金无果后,将该商铺上锁。之后的近一年时间里,双方一直僵持,涉案商铺也一直空置,而吕某已经另寻商铺开起了餐饮,直到最后双方闹上法庭。

  为了更好地审理这件“烦心”案,张剑光先是到涉案商铺及其周边进行了实地探访,了解了周边商铺的经营情况;然后又去康巴什区综合执法管理局了解吕某办理环评证的情况;接着便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经过上述前期工作,张剑光已经厘清了案件的基本事实,也坚定了他调解解决本案的决心。但调解工作同样也是一波三折。由于双方矛盾较深,吕某和贺某在一开始就对张剑光的调解工作比较消极,要不对他避而不见,要不就干脆连他的电话都不接了。然而张剑光并没有气馁,电话不接就多打几次,避而不见就主动上门。只要有机会,张剑光就向他们分析利弊,在调和矛盾的基础上促成调解。终于,吕某和贺某被张剑光的热忱和专业打动,同意进行调解,并成功的达成了调解协议。

  说是“烦心”,其实正反映出张剑光作为一名法官的热心、专心和责任心。正是有了像张剑光这样的“多心”法官,才能让共和国庄严的法徽也有了人性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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