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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院举办第三十二期党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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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治部 武学敏)  发布时间:2018-02-28 10:47:09 打印 字号: | |
  • 白兰柱组长传达相关文件精神
  • 樊有发副院长传达、解读十九大精神
  • 艾飞副院长主持市中院第三十二期党员培训班
  • 苗繁盛法官讲述学习十九大心得体会和个人先进事迹
  • 法官助理刘敏讲述学习十九大心得体会和个人先进事迹
  • 书记员乌日哈讲述学习十九大心得体会和个人先进事迹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内涵,贯彻落实全国法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党员干警的工作活力,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2月24日,市中院举办了为期一天的第三十二期党员培训班。

  上午,由获得2017年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的民事审判第三团队法官苗繁盛、获得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助理”的再审审查监督团队法官助理刘敏和获得全市法院“优秀书记员”的刑事审判团队书记员乌日哈,分别结合自身成长过程、工作经历为全院干警讲述了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和先进事迹。下午,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樊有发传达、解读了十九大精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白兰柱传达了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全国法院党风廉政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内容。

  为期一天的培训,既有身边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从自身角度讲述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恪尽职守、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的心路历程和工作经验,更有院领导细致、准确、深刻地解读十九大精神、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要求。广大干警纷纷表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结合自身实际讲述的事例鲜活,语言生动,感情真挚,受到了深深的启迪和触动;通过学习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广大干警均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守职业良知,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在新的一年,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为鄂尔多斯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康巴什区法院全体干警在市中院参加了此次培训。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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