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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院全面部署和落实改革推进年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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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治部 别朝光 何艳春  发布时间:2015-05-13 10:57:11 打印 字号: | |
  在年初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市中院党组将2015年确定为“改革推进年”。近日,市中院印发了《全市法院“改革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法院围绕司法改革精神,从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出发,年内务必重点推进几项解决实际问题的改革工作,切实以改革促进队伍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以改革推动审执质效迈出新步伐,以改革激发各项工作呈现新活力,努力绽放天骄圣地的“法院之花”。

为进一步探索改革审判权运行体系、法官队伍管理机制和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市中院提出,全市法院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按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开展改革推进年活动为抓手,以集中整治“六难三案”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管理制度和权力运行等深层次问题,切实推动全市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为绽放天骄圣地的“法院之花”,把鄂尔多斯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而不懈努力。

  市中院在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市法院改革推进年活动中需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一是在审执权力运行机制上,要求全市法院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各项改革措施、探索解决“送达难”问题的有效举措、探索建立行政案件、金融借款案件和未成年案件等特点案件跨行政区划的集中管辖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探索改革裁判文书审签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健全快速审理机制、建立长期未结案件督办制度、探索解决“刑民交叉”问题的有效举措、探索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财物处置的有效举措、推进裁判文书制作繁简分流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探索改进执行工作、推进诉调对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落实领导干部过问案件问责机制、落实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机制及完善内设机构设置,努力提升审执质效。二是在队伍管理的改革探索上,要求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实行人员分类管理、积极实施法官逐级遴选制度、推进法官员额制度改革、强化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官惩戒制度、建立健全法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和改进干部选任方式,建立法官宣誓制度。努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官队伍。同时要求以筹建康巴什新区人民法院为契机,积极探索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全面推行跨行政区划管辖试点,使之成为全区法院乃至全国法院的改革“试验田”。三是在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改革探索上,要求全市法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建立司法公开督导制度、加强司法辅助工作、稳妥推进人民法庭改革工作、组建诉讼服务中心、推进装备工作管理精细化,努力为法院改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实施方案》对各项改革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努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市中院强调指出,开展“改革推进年”活动是全市法院2015年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全市法院一定要把本次活动摆在重要日程,尽快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深入思想动员,切实提高广大干警对开展改革推进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强领导,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力量配备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同时要求全市法院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于法有据的改革。切忌穿新鞋走老路,搞形式主义,确保全市法院改革推进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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