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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院执行二局成功执结标的600余万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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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二局 王刚  发布时间:2014-11-04 14:42:34 打印 字号: | |
  日前,在市中院执行二局法官的努力下,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成功执结了一起标的为600余万的案件,最终促使被执行人河北廊坊某房地产公司主动将676万余元执行款存入市中院执行局专用账户。这是该局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执行工作相结合的又一典型范例。

  五天四市 万里跨省查控资产

  申请人四川资阳市某建设工程公司申请执行吉林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河北廊坊某房地产公司一案受理后,执行法官王刚、张子祺立即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分析了该案的关键问题和可能遇到的执行阻力,并报局领导、院领导批准后,立即赶赴长春市、吉林市、石家庄市、廊坊市两省四市查控被执行人的资产。然而,事情并没有想象的简单,调查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吉林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账户并无存款,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资产,河北廊坊某房地产公司只有不到10万元存款,与执行标的600余万元相差甚远,案件一时陷入困境。

  打破常规  执行难题迎刃而解

  难道真的没有其他财产了吗?按照规定,执行员已经完成了法律上的执行措施,可以“打道回府”,或者告知当事人被执行人除此以外无可执行财产。但执行法官没有简单的一走了之,也没有用已经冻结的不到10万元钱给当事人一个交代。执行法官经过仔细分析财产线索,提取并综合研判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的被执行人相关情况信息,认为被执行人在当地生产经营规模较大,不可能只有不到10万元存款,应该还有其他银行账号,未被有关机关掌控和发现。两名执行员当即决定,彻查该企业所在地的银行。最终,经过查询4家银行后,发现了被执行人名下的大额存款,执行员当即予以冻结。

  主动履行 化解7件民生案件

  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后,执行员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裁定。被执行人了解到资产被查控后,扭转了态度,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履行,并向法院指定的执行款专用账户存入676万余元。而由于该案的申请人同时又是包头市九原区法院、四川省资阳市等法院共计7个案件当事人的被申请人,因此该案的执行,也使其他7个案件的农民工工资得以结清,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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