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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联合检察院、监狱开展假释罪犯回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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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审监庭 刘敏)  发布时间:2014-05-27 11:48:29 打印 字号: | |
  5月21日至22日,市中院审监庭副庭长图雅、法官刘敏,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贾武军、鄂尔多斯监狱副监狱长陈戈尔帝、法制科副科长张瑞峰、第三监区教导员奇小忠等六人,一同前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对正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罪犯张永胜进行了回访。

  图雅副庭长一行先到乌拉特中旗司法局海流图镇司法所,与司法所所长郭玉珍及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座谈,询问了张永胜假释以来的表现情况,以及司法所对假释罪犯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并查阅了张永胜的社区矫正档案。

  交流座谈后,图雅副庭长一行人来到了张永胜所在的社区——海流图镇西郊社区,与社区总支书记任慧祥进行了交流,详细了解了张永胜自假释以来的生活状况、思想状态。随后又走访了几户社区居民,对张永胜在假释考验期内的表现情况进行了多方面的了解。最后,图雅副庭长一行与张永胜进行了谈话。张永胜向回访组一行表示:“非常感谢法院批准我假释,百忙之中又来看望我,出监七个多月,对比假释前后的生活水平、身体状况、精神面貌,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在家庭和睦,女儿在上大学,我觉得自己生活的很幸福,我一定不辜负法院、社区矫正管理干部的信任和期望,假释期间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管教,决不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

  假释作为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对于激励罪犯改造、促进罪犯回归社会具有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但假释工作不能止于假释之日,除了监狱的改造之外,社会的改造也至关重要。因此,此次法院与社会矫正机构的工作对接,就尤为关键。我院已经建立了假释回访制度,今后会更加积极地开展此项工作,在罪犯假释后,审判人员将定期与基层社区、司法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面对面地交流,了解罪犯矫正改造情况,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假释人员的管理、监督工作,促进假释人员早日回归、融入社会。
责任编辑: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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