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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一庭抓好裁判文书上网前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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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刑一庭 乔四厚  发布时间:2014-03-26 08:58: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全体干警便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到审判工作中,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司法公开,狠抓裁判文书质量,不断提高司法透明度,确保即将上网的所有裁判文书不出现“小失误、小瑕疵”,切实保障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争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针对近期部分基层法院审判人员缺乏敬业精神,以案多人少压力大为由,降低办案质量标准,致使裁判文书语言文字概括能力差,繁琐冗长,标点符号使用不当,错别字多,说理部分理由不充分、逻辑错误的现状,该庭制定相应应对措施:一是与原审法院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充分听取原审法院及承办法官的反馈意见,使一审法院承办人员充分认识到自己制作裁判文书存在的不足之处,便于在以后工作中改进,避免出现同样的瑕疵;二是要求基层法院刑庭庭长、分管院长签发文书时严格把关,确保签发文书不走过场,不走程序。该庭在审理二审案件时发现,造成一审案件裁判文书出现诸多问题与庭长、分管院长不严格把关有很大关系,承办人员制作好的文书,庭长、分管院长在签发文书不仔细审查,草草签名后便了事,造成裁判文书质量差,为此该庭多次要求基层法院刑庭庭长、分管院长签发文书时严格把关;三是采取灵活多样方式互相沟通,充分利用下乡办案之际与原审法院承办人及相关相关领导当面交流,指出不足,听取他们的意见,达成共识。还利用基层法院相关人员来我院开会、汇报重大案件之际交流,近期还准备组织专门人员去基层法院召开座谈会,邀请主要领导及审委会成员参加,确保取得实效;四是采取多样补救措施。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均要求及时改正,对出现的错别字、错误标点符号等问题通过补正裁定的方式补正,对程序错误及量刑不当的案件,采用发回重申或改判的方式解决,个别案件则建议一审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通过上述补救措施,确保一审裁判文书不出现瑕疵;最大限度发挥好二审的监督作用。

该庭办理的一审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对裁判文书制作提出更严格要求,从承办人员、审判长、庭长、分管院长,层层把关,不放过一个错误的标点符号、一个错别字、一句不通顺语言和方言,充分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确保上级法院及时核准死刑判决,争取让每一起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今后,刑一庭将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相关规定,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全力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不断提高司法透明度,为开创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奠定扎实基础,为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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