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鄂尔多斯市法院与市妇联联合召开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座谈会

分享到:
作者:妇委会 李艳 丁伟华  发布时间:2014-03-17 15:44:27 打印 字号: | |
  • 鄂尔多斯市法院妇委会与市妇联联合召开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座谈会
  • 市妇联主席娜仁花
  • 市法院副院长臧建平
  • 市法院副院长李梅荣
  • 市法院妇委会主任李艳
  • 市法院女法官协会荣获“内蒙古优秀巾帼志愿者队伍”,市法院妇委会荣获“全市巾帼建新功先进集体”,会议对获奖集体进行了表彰和颁奖

    3月14日,鄂尔多斯市法院妇委会与市妇联联合召开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座谈会,邀请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司法局维权员,围绕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群众办实事进行专题研讨。市妇联主席娜仁花出席并主持座谈会,市法院副院长臧建平、李梅荣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与会同志围绕主题,结合各自工作,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市法院副院长臧建平提出,应当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在理论联系实践,提出具体、可操作的目标。刑一庭庭长千乌云提出应立足基层妇女实际,改变社会对家庭暴力的错误观念。市法院妇委会主任李艳建议抓住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及时跟进介入,从妇联的角度剖析案例,正面引导扩大影响力。  

 市妇联主席娜仁花在听取与会代表的发言后指出,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是妇联工作的生命线。各级妇联组织要持之以恒、不懈不弃地做好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各项工作。要持之以恒地推进得到党委政府肯定、深受妇女群众欢迎的实事项目,进一步做好惠及妇女民生和发展的重点工作,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点事件,积极作为、适时发声,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市妇联主席娜仁花对市法院妇委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前段时间妇委会组织开展的“法官妈妈进课堂”活动非常好,还要继续推广,
开展“知法、懂法、守法”等与妇联维权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市法院女法官协会荣获“内蒙古优秀巾帼志愿者队伍”,市法院妇委会荣获“全市巾帼建新功先进集体”,会议对获奖集体进行了表彰和颁奖,并为与会维权员颁发了巾帼志愿者徽章。


 


责任编辑:001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