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市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市中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六个坚持”的原则,保证活动“不虚”、“不空”、“不偏”;用“三个结合、三个保证”,促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把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形象的突出问题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靶标”。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结合全市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三是坚持领导带头的原则,党组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提高认识,带头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带头剖析自我、触及灵魂,带头制定措施、整改提高。四是坚持“开门搞活动”的原则,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使教育实践活动有利于民意表达,有利于民众参与,有利于各方监督。五是坚持把学习、提高、整改贯穿始终的原则,遵循学习、认识、实践,再学习、再认识、再实践的方法,把学习理论、提高认识、查摆问题、整改立制贯穿活动的全过程,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六是坚持“边学边改,边改边行”的原则。把整改贯穿活动始终,以活动促整改,以整改谋提升,形成转变作风的长效机制。
市中院党组要求,教育实践活动,既要深度联系思想,更要深入联系实际,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市委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全市法院审执工作相结合,与关注改善民生相结合。通过“三个结合”,提高审执质效,提升法院法院形象,推动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市中院党组强调,教育实践活动要保证群众“参与”,保证群众“知情”,保证活动自始至终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三个保证”,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让群众看得见、让群众真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