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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官方微博 推动司法公开

鄂尔多斯中院举行官方微博开通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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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王瑞山 田乐  发布时间:2014-01-03 09:45:22 打印 字号: | |
艾飞副院长讲话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院关于司法公开有关文件的精神,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浪官方微博于12月16日正式开通,并通过实名认证,微博名为“鄂尔多斯市法院”。官方微博开通以来,鄂尔多斯市法院积极利用微博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及时发布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等信息,全方位展示我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


12月27日,市中院召开了官方微博开通座谈会,艾飞副院长主持座谈会。部分庭室负责人和干警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艾飞副院长首先对鄂尔多斯中院官方微博的开通表示祝贺。他指出:中院官方微博的开通是落实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树立法院全新的形象,是公众更好地了解法院工作的平台,希望中院官方微博在办公室的牵头维护下,组建中院微博发布团队,认真审查发布内容,及时维护好法院官方微博,向社会传递更多司法正能量。


会议指出:鄂尔多斯中院官方微博的开通为司法公开、民意沟通、舆论引导提供了重要平台。官方微博开通容易维护难,因此中院微博的原创和转发内容一定要落实好自治区高院对官方微博内容的发布要求,做到权威、庄重、谨慎、客观。法院官方微博在运作过程中,信息内容的发布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对官方微博的回应、回复应做到全程留痕,确保官方微博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得到高效、优质地发挥。


办公室副主任王瑞山对鄂尔多斯法院官方微博开通以来的运行情况作了说明。他认为官方微博内容可以涉及法院工作新闻类、诉讼类、普法类以及其他综合类等,今后还将不定期通过微博进行庭审网络直播、法院开放日等专题报道。他说,鄂尔多斯法院官方微博开通后,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粉丝”已近3万。微博作为信息化时代的产物,它是把“双刃剑”,这项工作做好了,能够给法院积聚正能量,反之,会给法院带来负面影响。为此,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须谨慎对待。办公室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尽快组建微博发布团队,制定微博发布、维护制度,使鄂尔多斯中院官方微博发挥出更大的正能量。


其他参会干警代表分别从如何加强微博的民意沟通功能、如何做好司法公开工作、如何做好微博发布者与业务庭人员沟通工作等具体事项发了言。


最后,艾飞副院长强调,对待鄂尔多斯法院官方微博工作,必须在坚持“权威、庄重、谨慎、客观”方针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开展工作,坚决避免负面影响,让鄂尔多斯中院官方微博发挥出开通初衷应有的效能。


 


 


责任编辑:丁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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