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一庭书记员苏晨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苦口婆心的释明工作,成功促使一起民间借贷再审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撤回申诉申请。
民事释明制度开展以来,民一庭针对释明案件审限短、程序多、原审承办法官及申诉人均有不想再次面对对方的抵触情绪等特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坚持自治区高院《释明工作办法(试行)》及我院释明工作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改变了由原承办法官进行首次释明的方式,出台了专职人员进行释明、承办法官互易释明、一次通知各自释明等办法,通过适用新的释明办法,有效地化解了群众与法院的对立情绪,充分使申诉人敞开心扉,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
在办理释明案件的过程中,民一庭的法官们发现了申诉案件在之前的办案过程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并总结出了一些在以后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重要经验。第一,上诉案件采取书面审理必须先与上诉人征求意见,并作笔录。第二,案件审理中一定不能忽略可能影响实体的重要细节。第三,民间借贷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一定要公平。第四、法官的精力有限,“案多则不细,工细则出活难”,为保证案件审理质量,切实做到兼顾公正与效率,充实审判力量势在必行。第五、为民司法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加强,办案中还需审判人员更有耐心、更具爱心。
通过一次次的约见再审申请人,通过一次次的释明和劝解工作,民一庭的法官们看到了当事人脸上那些或困惑、或无助、或气愤的表情,这些经历和感悟都促使法官们更加深刻的理解了司法为民和公正廉洁的内涵,也促使法官们更加明确了自身所肩负的人民法院工作者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