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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院召开全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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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11-25 10:38:13 打印 字号: | |
  11月18—20日,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会议在鄂尔多斯市中院召开。市中院党组成员、全市法院第二批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的分管领导和刑事审判庭全体成员、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落实最高法院关于量刑规范化工作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的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和掌握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两个指导意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关于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迅速准确掌握规范化量刑的方法和步骤,保证我市试点法院的量刑规范化工作能够在2010年1月1日顺利启动。

  会上,市中院白色登院长作了重要讲话。白色登院长强调,一要充分认识量刑规范化的重大意义。他指出,量刑规范化工作是有效规范自由裁量权,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量刑的公正和均衡的重要途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积极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的重要意义,把量刑规范化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切实加强调研,采取有为措施,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落实,总结好经验。二要认真学习领会最高法院的指导意见,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试点工作。中院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各试点法院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量刑规范化试点的各项工作任务。三要及时总结和交流试点工作经验,扎实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及时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践总结,确保试点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为明年全面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做好推广和示范工作。

  同时,为充分学习借鉴我区第一批试点法院已经取得的行之有效的先进经验,为我市试点法院提供更好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启动,稳步推进,这次会议还安排了与会人员到包头青山区法院和巴彦浩特乌拉特前旗法院进行了学习考察。在考察学习中,与会人员就量刑规范化工作与这两个试点法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座谈。青山区法院和乌拉特前旗法院详细介绍了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情况,对基准刑的确定、量刑要素对基准刑的调节和宣告刑的确定等作了详尽的说明。在座谈中,考察组就开展这项工作可能出现的具体问题与试点法院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此外考察组还观摩了青山区法院的量刑规范化庭审。

  考察学习结束后,与会人员又对相关文件和这次外出考察学习所见所闻进行了充分讨论。与会同志一致认为,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任务。考察组的同志们认为,这次学习考察活动非常必要,不仅全面认识到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也学习到了首批试点法院量刑规范化的好做法、好经验。而且在学习借鉴首批试点法院先进经验的同时开阔了视野和工作思路,为我市规范化量刑工作稳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各试点法院也表示,回去以后要认真开展工作,向政法委、院党组汇报,尽快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方案,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组织刑事法官干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积累经验,确保工作顺利稳妥地推行,为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广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鄂尔多斯中院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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